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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潮州市住建局、东莞市住建局

11月10日,潮州市住建局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潮建投处〔2023〕第3号):

项目名称:X075等5条公路中心城区段路面破损改造项目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45100—04—01—807821

投诉人: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称:中,通报第一中标候选人于2023年4月19日在东莞市中心医院国医馆(放疗中心项目)投标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的情况”。

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 经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东莞市中心医院国医馆(放疗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的情况”属实

  •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属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三条“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假承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东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投标不规范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实施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过程中,发现个别施工招标项目存在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被否决投标资格的异常情况,导致招标失败。经核查,发现招标编号为FCAFCA12309436及SSAHCA12311431的项目中38家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分别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的情况,以及投标文件仅提交报价文件或缺失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或商务部分空白等问题。以上投标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主体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警示提醒投标人依法依规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现对上述38家企业进行公布,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各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参加投标。各招标人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自觉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

各园区(镇街)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此类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属地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市住建局将密切关注投标行为不规范的投标人及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依法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投标行为。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涉及企业名单(38家).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涉及企业名单(38家)

广东裕汇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恒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鸿悦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潮宽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高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阳第三建筑总公司

广东省丰顺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广东中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建锐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德禹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伟标辉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邦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汇赢建设有限公司

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瀛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长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乾鼎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永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

华工建造(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集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立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濑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华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中鲁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弘和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怀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市恒长鑫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鸿华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辰光建设有限公司

潮州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书(潮建投处〔2023〕第3号)

项目名称:X075等5条公路中心城区段路面破损改造项目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45100—04—01—807821

投诉人: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五马第路16号

被投诉人: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建设大厦9楼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X075等5条公路中心城区段路面破损改造项目招标工作的异议处理不满,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单位提起投诉,本单位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资料,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一)投诉人称:

1、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五大员岗位证书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建部门指定协会或培训机构颁发。

2、2019年潮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中,通报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行为,该通报有效期至2021年9月20日止,投诉人认为应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截止该日仍存在该行为。

3、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31日在《关于公布投标不规范案例的通知》中,通报第一中标候选人于2023年4月19日在东莞市中心医院国医馆(放疗中心项目)投标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的情况”。

(二)投诉人要求:

1、责令招标人在投诉处理完毕前暂停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2、依法取消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3、招标人在处理本项目异议时未按相关规定在交易平台上暂停,且处理异议时未书面回复投标人,属违规行为,要求严肃查处相关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

二、调查情况

接到投诉后,我局逐一核实、判定投诉内容:

1、招标人收到投诉人异议后,再次召集评委会,经评委会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五大员证书有效。

2、我局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广东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中所通报的是企业的不良行为,非违法违规行为,且投诉人所提及的是通报的有效期,非被通报人不良行为的有效期,投诉人反映问题不成立。

3、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东莞市中心医院国医馆(放疗中心项目)投标中,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的情况”属实。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属串通投标行为

4、经调查,招标人于10月23日收到投诉人的异议书,于10月25日通过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出通知,召集评委会于10月27日审议异议书内容,10月30日电话答复投诉人异议处理结果,11月6日通过邮寄方式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三、处理结果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本单位作如下决定:

(一)要求招标人在投诉处理过程暂停该项目招标工作。

(二)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东莞市中心医院国医馆(放疗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第三条“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假承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未发现招标人异议处理过程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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